保证人可以否作破产债务人
保证人破产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保证债权属于或然债权,在一般保证中对主债务人的财产执行完毕前,或者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只有在债务人不履行责任,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基于此,保证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承担多大的保证责任具有不确定性,这由此决定了保证人破产后,保证债权的申报和受偿程序具有特殊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债权人可以申请保证人破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请求其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如果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一般保证,则其享有先诉抗辩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作为债权人可以申请保证人破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请求其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如果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一般保证,则其享有先诉抗辩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债权人可以申请保证人破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请求其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如果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一般保证,则其享有先诉抗辩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作为债权人可以申请保证人破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请求其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如果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一般保证,则其享有先诉抗辩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下一篇:暂无
相关文章
- 保证人可以否作破产债务人
- 我想了解一下,根据法律规定,拘传的持
- 超重185%的渣土车将受到怎样的惩罚?
- 我正在办理离婚冷静期,之前我们商量好
- 买的拆迁房可以直接过户给我们吗
- 高铁可以带30000充电宝吗
- 离婚时对共同财产应当按什么原则分配
- 请问违约金和定金是否有上限?相关的法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按照怎样的基
-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签了,还能再次起诉
- 未成年驾驶摩托车倒车镜时,不慎将电动
- 性骚扰通常判刑几年
- 电动车在直行时与对向机动车在丁字路口
- 请问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 我和朋友一起去房管局办理房票过户手续
- 怎么争夺子女抚养权
- 土地流转后农民怎么处理
- 我想之前在网上离婚?
- 欠信用卡没可以力偿还了会应该怎么样办
- 离婚时,若有一方不同意,需要经过法律
- 您好,我买的随机飞机票有事退票,只退
- 车祸逝者遗体解剖报告已经公布,是否可
- 公共安全罪的判决是否可以考虑适用缓刑
- 婚后父母出资买车属于共同财产吗
- 酒驾标准处罚是什么
- 我老公出轨了可不可以让他净身出户
- 一方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有法律效力
- 请问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是
- 找律师平谷区房屋纠纷要多少钱?
- 信用卡别人用了不还好几年了怎么处理